在写论文时常见的思维方式有两种,一个是归纳法,另一个是演绎法。那么他们都有什么含义呢?以及他们的特点是什么?下面跟着小编来认识一下它们吧!
一、归纳法:
指从许多个别案例中获得更一般的规则。该方法主要从收集到的现有数据中进行分析,最终得出一个一般的结论。它的主要任务是:理解事物与现象的因果关系,为理解物理规律作辅垫。通过现象把握本质,将一定的物理事实纳入一定的范畴,找制的规律性。完成总结任务的方法是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,仔细调查各种案例,并使用一系列逻辑方法,如分析、综合、抽象、概括和探索因果关系,然后推出一般猜想或假设。用演绎来修正和补充,直到物理学的普遍性结论结束。
二、归纳法特点:
(1)归纳是从理解个别和特殊事物引入一般原则和普遍事物;解释从一般(或一般)到个别。解释和归纳在理解发展过程中的方向正好相反。
(2)归纳是一种概然性推理。其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前提是否正确,推理形式是否符合逻辑规则。
(3)归纳法是从特殊到一般,它的优势是可以反映许多事物的基本规律,并能反映事物的共性,是经典物理研究及其理论建构的重要方法。
三、演绎法:
是从已经有的普遍结论或普遍事理中推导出个别结论的一种方法。从大范围逐渐缩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围。
四、演绎法特点:
(1)它是从一般到特殊,从根本规律的定义逐步推进的,逻辑结论可靠,能反映事物的特点。
(2)演绎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的范围,它也不是为了重复已经知道的东西,如果是这样的,那么对科学研究就没有意义了。
五、演绎法的基本形式是三段论
(1)大前提:已知的一般原则或一般假设;
(2)小前提:对特殊场合或个别事实的判断,这两者之间是有关系的;
(3)结论:是对特殊场合或者对个别事实新的判断。
两者之间是并不矛盾的,有的问题可以使用归纳法,有的可以用演绎法。在多数情况下,将两者结合起来效果更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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